1,契稅
兩年以內(無論是否獨特)5.6%;滿兩年不滿五年(無論是否唯壹)1%;五年唯壹的房子免稅;五年以上,唯壹住房為1%
2.城市維護建設稅
7%的營業稅。
3、最新二手房交易稅教育附加費。
3%的營業稅。
4、最新二手房交易稅個人所得稅。
(1)普通居住2年以內:{賣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20%;
(2)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銷售收入-購房總價-印花稅)×20%。出售公房:
(3)5年內,(房屋銷售收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 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出售非家庭唯壹住房的住房,按房價的1%征收個稅。
5、最新二手房交易稅交易手續費。
6.印花稅;房屋總成交量×0.05%(2009年起暫免)。
7、最新二手房交易稅營業稅;居住2年內:房屋評估總金額×5.6%;2年及以上的普通住宅不征收營業稅。
8.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免除;3年內非普通住宅:房屋總成交量×0.5%,3至5年:房屋總成交量×0.25%,5年及以上:免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
前款所列的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房地產托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
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