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向未成年人銷售假酒的行為,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對容留未成年人進入酒吧等場所的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4.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酒駕不予處罰,責令其監護人看管、訓誡;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酒類銷售的法律規定:
1,銷售許可證:銷售酒類需要持有相關的營業執照和酒類銷售許可證;
2.年齡限制: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3.標識要求:酒類產品應明確標註酒精含量和健康警示;
4.廣告限制:酒類廣告有具體的法律限制,不得誘導未成年人飲酒;
5.問責:違反酒類銷售法規的商家將面臨罰款、吊銷執照等法律責任。
綜上,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處罰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酒吧等場所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處以罰款;未成年酒駕的處罰要看年齡和情節輕重,但肯定會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九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立煙、酒、彩票銷售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或者支付彩票獎金。煙、酒、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彩票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未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
第123條
有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壹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及相關證照,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