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合同或者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支付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後,不得擅自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金額。確需變更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律師事務所代表委托人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支付的律師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等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律師事務所因異地辦案需要提前收取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估算,經雙方協商後簽字確認。確需變更成本估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律師事務所結算相關費用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供代為支付的費用清單和異地辦案差旅費及有效憑證。客戶可以不支付不能提供有效憑證的部分。律師服務費、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收取。未經許可,律師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明確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者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支付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第十九條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律師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案卷檢索費等不屬於律師服務費,應當由委托人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