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被吊銷摩托車駕駛證或者暫扣摩托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2.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壹次記6分。
3.車主將摩托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沒收,扣留機動車,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無證駕駛摩托車,致人重傷壹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對於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無論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是否違法,均不得繼續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並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
根據提供的駕駛證的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1)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駕駛時沒有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並及時歸還機動車;
(二)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有時違法的,根據違法情況和未隨車攜帶的駕駛證進行處罰,並及時交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的,視為無證駕駛,可以按照上述第1條處罰。
當摩托車牌照失效時,駕駛員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交警抓到駕駛摩托車,駕駛證作廢,可能面臨罰款、暫扣駕駛證、強制停駛等處罰。此外,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持無效駕駛證的司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面臨拘留、罰款甚至刑事處罰。因此,為了避免這些法律後果,每壹個摩托車駕駛員都應該及時辦理有效的駕駛證,並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自己的駕駛證合法有效,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和安全。
綜上所述,要及時辦理有效駕駛證,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自身權益和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