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借據?
借據實際上是壹份借款合同,上面會有借貸雙方的名稱、貸款本金、貸款期限、貸款利息等等。
如何寫正確的借條?
借據
本人今日向某人借款100000元(大寫:100000元),借款期限3個月,月利率2分。借款人:XXX。如果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則認定為沒有利息,出借人將遭受很大損失。
如果是正規的借款合同,會比較復雜,還會約定違約責任,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有的還要求擔保。
第二,轉賬記錄是借款最關鍵的證據。
現在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即使有借條,但沒有付款證據,如果被告當庭否認,原告也不會勝訴。說到底,什麽貸款,錢卻不給借款人?
現在雖然沒有借條,但是有轉賬記錄,可以證明出借人給了借款人壹筆錢。如果借款人否認是借款,而是歸還欠款,則需要舉證。
對於出借人來說,即使不能證明是借款,也可以以“不當得利”起訴。所謂“不當得利”,就是出借人無故錯誤地匯了壹筆錢到借款人賬戶,現在要求歸還。
三、貸款應註意的幾個事項。
1,寫清楚借貸雙方的名字。
我這裏寫清楚的意思是,雙方姓名必須和身份證上的姓名壹致,不能是昵稱或縮寫。否則我們無法證明是誰。
2.寫清楚興趣是什麽。
有的借條只寫“利息3分”,是月利息?年息?人很容易產生疑惑和分歧,所以壹定要約定清楚。
3.利息應該在法律保護的範圍內。
最高法院規定超過24%的年利率不再受保護,規定超過36%的年利率高是違法的。即使借款人已經還借款人36%以上,也可以拿回來。約定利息在24%-36%之間的,借款人按照利息標準向貸款人支付的,不予返還。
如果欠條裏約定了管理費、違約金、逾期利息,這些加利息的總和不能超過年利息的24%,有些法院是不會保護的。
4、約定違約責任
借款人逾期不還貸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中,貸款人因索要貸款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保全費等。,可以上市,這樣以後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由借款人承擔。
5.註意行動的限制
貸款案件中,借款人往往會找各種借口拖延。對於出借人來說,壹定要註意訴訟時效。目前訴訟時效是三年,所以壹定要在訴訟時效到期前起訴對方。
總之,證據的收集在借貸糾紛中非常重要,尤其是轉賬記錄。此外,還可以收集雙方的聊天記錄,還可以證明是否存在約定利益以及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重要的是對方只要不還款就要盡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