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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法規有什麽特點?

煤礦安全規程的特點是強制性、科學性、穩定性和規範性。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對《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六章的規定作如下修改:

1.第二百五十壹條修改為:“煤礦企業和煤礦應當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用探放水作業隊伍,建立健全各項防治水制度,配備必要的防治水和救護設備。”

2.第二百五十二條修改為:“煤礦企業和煤礦應當編制防治水長遠規劃(5-10年)和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和礦井應當劃分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定期收集、調查、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老窯的情況,並在井上、井下工程控制圖和礦井充水圖上標註井田位置、開采範圍、開采期限和積水情況。礦井應當建立水文地質觀測系統,加強水文地質動態觀測和水害預測分析。”

增加壹款作為本條第三款:“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條件極其復雜的礦井,每月至少開展1次水害排查治理活動,其他礦井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水害排查治理活動。”

3.第二百五十四條修改為:“煤礦企業和礦山應當查明礦區及其附近地表水系的匯水、滲漏、排水能力和相關水利工程;了解當地的水庫、水電站大壩、河道堤防、河道及河道中的障礙物;掌握當地降水量和歷年最高洪水位數據,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統。”

增加壹款作為本條第二款:“煤礦企業和礦山應當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預防機制,加強與鄰礦的信息溝通,發現礦井水害可能影響鄰礦時,應當立即向鄰礦發出預警。”

煤礦概述:

美國懷俄明州露天開采煤礦是人類在挖掘富含煤炭的地質地層時挖掘出的合理空間,通常包括巷道、平硐和采掘工作面。煤是最重要的固體燃料,也是壹種可燃的有機巖石。它是由生長在壹定地質年代的茂盛植物,在適宜的地質環境中逐漸堆積成厚層,埋藏在水底或沈積物中,經過漫長的地質年代的自然煤化作用而形成的。

在世界所有地質時期中,石炭紀、二疊紀、侏羅紀和第三紀地層產煤最多,是重要的成煤時代。煤的含碳量壹般為46 ~ 97%,呈棕黑色,有暗沈至金屬光澤。根據煤化程度,煤可分為四類:泥炭、褐煤、煙煤和無煙煤。

在我國,采煤必須依法進行,證照齊全有效。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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