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布萊克法律詞典,產品責任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因其制造、銷售缺陷產品而對產品的購買者、使用者、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法律責任”,而產品責任法是調整這種法律責任所引起的權利義務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
美國產品責任的立法形式多種多樣,既有普通法,也有成文法,包括聯邦產品責任法、各州產品責任立法和判例,以及適用於各州的相關產品責任法規和判例,還有對司法實踐具有指導作用的產品責任示範法。
美國產品責任法是世界上最完備、最具代表性的法律。
中美兩國產品責任法的立法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具有相同的目的和社會意義。但在立法特點和賠償範圍上存在明顯差異。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產品責任法的壹些有效實踐經驗,進壹步完善我國的產品責任法律制度。在美國產品責任法的諸多優點中,其產品責任立法和歸責立法尤其值得我國深入思考和借鑒,對完善我國產品責任法具有重要意義。
在面向消費者的產品責任歸責原則上,美國的產品責任歸責原則呈現多元化特征,即在美國,消費者可以選擇過失、保證和嚴格責任中的任意壹項或多項對制造商或銷售商提起訴訟。美國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是以嚴格責任為核心的多元化歸責原則體系,包括過失責任和保證責任。我國對消費者采取產品責任歸責原則。
使用單壹的嚴格責任原則。
美國的過失責任原則是確定生產商和銷售商是否對消費者承擔產品責任的法律原則。在過失責任中,制造商和銷售商都可以主張無過錯免責。而我國的過錯責任不是消費者的產品責任原則,而是生產者和銷售者的責任劃分原則,客體不涉及受害人。生產者和銷售者都不能拒絕消費者的索賠,因為他們沒有過錯。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產品責任法逐步完善。然而,由於缺乏像美國那樣嚴格的產品責任機制,假冒偽劣商品泛濫,對假冒偽劣商品造成巨大損害的惡性事件不斷發生。中國已經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產品責任問題不解決,不僅會影響中國消費者購買國內產品的信心,還會直接影響外貿出口,進而影響中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形象。同時,隨著出口機會的增加,外國消費者向中國生產商索賠的概率也會增加。
借鑒美國產品責任法,總結我國產品責任立法的經驗,學習和借鑒美國產品責任法中壹些符合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的做法,加快和完善我國產品責任立法,對完善我國產品責任法具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