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門診質量管理制度和機制。提出門診質量管理的概念,將門診質量管理作為醫療機構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的領導下開展相關工作,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定期收集、分析、反饋門診質量數據,促進門診質量持續改進。
2、系統地提出門診質量管理要求。壹方面,根據門診診療流程,對過去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門診質量管理要求進行梳理和細化,便於醫療機構掌握和實施。另壹方面對掛號有效時間、門診醫護人員安排、MDT門診等過去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提出了基本指導意見,以進壹步提高門診質量管理的要求。
3.界定了門診質量管理中常用的概念。本文對門診、門診質量管理、門診質量管理體系和門診單元進行了界定,以提高門診質量管理的同質性。
起草背景
近年來,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我國醫療機構門診數量不斷增加,服務範圍逐步擴大,服務內涵更加豐富。2022年,我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量突破30億人次,預約診療、多學科(MDT)門診、特需門診等新型服務形式與日俱增,加強門診質量管理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國家對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的要求散見於許多文件中,不利於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的開展和門診質量的持續提高。為確保醫療質量安全,引導醫療機構系統、規範開展門診質量管理,我委本著審慎、科學、嚴謹的原則,總結地方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統籌整合、修訂和完善相關門診質量管理要求,形成了本條例草案。
工作要求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實施,通過會議、培訓等措施,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開展門診質量管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進壹步提高門診質量管理的重要性,積極推進機構內多部門、多專業協同工作,建立符合機構實際的管理組織架構、工作制度和機制,充分利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做好機構內門診質量管理數據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饋,促進門診質量持續改進。各級門診專業質控小組和行業協會要發揮自身優勢,在行業內進行宣傳,為醫療機構開展門診質量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醫療機構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三條醫療機構以拯救生命、防治疾病、服務公民健康為宗旨。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範醫療服務行為,保障醫療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四條醫療質量管理是醫療管理的核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醫療質量管理的第壹責任主體。全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不斷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