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總則規定了民法的壹般原則和規則,包括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主體、客體、內容和變更。總則部分還規定了民事權利的種類、民事權利的行使和保護、民事責任的承擔。
2.物權編規定了物權的種類、物權的設立、變更和消滅以及物權的保護。物權編集強調物權的合法性和公示性,保證了物權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3.合同匯編規定了合同的種類、合同的成立、履行、變更和終止以及違約責任。合同的編纂強調合同的自由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人格權系列規定了人格權的種類、保護和侵權責任。人格權編強調人格權的獨立性和不可侵犯性,保障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
5.婚姻家庭部分規定了婚姻家庭的法律關系、婚姻的成立、離婚的條件和程序、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婚姻家庭編》強調婚姻家庭的穩定,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6.繼承部分規定了繼承人的範圍、繼承權的分配和遺產的處置。繼承強調繼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護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7.侵權責任部分規定了侵權行為的類型、侵權責任的承擔以及侵權損害賠償。侵權責任強調侵權行為的責任性和賠償責任的公平性,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8.附則是對民法典的補充和說明,包括生效日期和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民法典》的影響體現在:
1,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實法律需求體系。民法典的制定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有力支撐。
2.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民法典的制定有利於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環境。
3.便於法官依法公正處理民事案件。民法典的編纂為公正司法創造了新的有力條件,極大地方便了法官依法公正處理民事案件。
4.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民法典的制定對於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高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5.為其他領域的立法提供參考。民法典制定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和智慧,可以為其他領域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鑒,推動我國立法工作的不斷完善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