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權利義務平等,合同的訂立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同意。2.自願原則:當事人有權自願訂立合同,不受他人幹涉。3.公平原則:訂立合同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公平。4.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的全過程中以及合同終止後誠實守信。5、遵紀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
從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來看,分別在第4、5、6、7、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權利義務平等,合同的訂立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同意。2.自願原則:當事人有權自願訂立合同,不受他人幹涉。3.公平原則:訂立合同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公平。4.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的全過程中以及合同終止後誠實守信。5、遵紀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
從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來看,分別在第4、5、6、7、8條中規定了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守法、公序良俗的原則。
《民法典》第四條規定,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該條規定了平等原則。平等原則主要表現為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服從與秩序、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雙方必須平等協商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他們的權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五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該條規定了自願簽約的原則。合同自願原則是意思自治原則在民法典中的具體體現和核心內容,貫徹於合同動態發展的全過程,包括締約自由、選擇合同相對人的自由、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選擇合同方式的自由、變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等。
《民法典》第六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這壹條規定了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原本是壹種道德規則,但作為合同法的壹項基本原則,它已經成為壹種法律規範。它堅持義與利的統壹,要求雙方按照公平原則確立權利和義務,也要按照公平原則履行合同,按照公平原則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堅持誠實信用,信守承諾。該條規定了誠信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壹樣,原本是壹種道德規範,但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成為了法律規範。通常稱之為“皇權”,可見其重要性。既要求當事人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損害對方的合法利益,又要求其在履行義務時不得有欺詐行為,嚴格遵守承諾;當事人既要按照約定履行主義務,又要按照要求履行附隨義務。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該條規定了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則(法理),即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公序良俗(公序良俗)。社會經濟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道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內容。
合同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同時要求雙方表達真實意思,達成協議。當然,訂立合同的內容、形式和程序不違反法律,也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