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是籠子的質量。
壹個好的籠子不僅要足夠結實,還要足夠密。妳可以趕走老虎和蒼蠅。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法律條文的數量超過了以往任何壹個歷史時期。但是,由於立法觀念滯後、立法人才缺乏、立法技術低下等原因,建設法治國家的距離還有待壹定程度的提高。
當務之急是重新檢查罐籠,修改不合理的罐籠設計,加固薄弱環節。這壹步可能是最難的,必然會傷筋動骨。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觀望,也不能長久決定。好在領導層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絕對是壹個好的開始。我相信,隨著法治建設的加快,制度的籠子會越紮越牢,越紮越密。預計到那時,在高高在上的公權力面前,民眾所要做的就是“請入牢籠”。
第二步是誰的問題。
壹位智者說過,如果妳不把權力關在籠子裏,有權力的人就會到處抓著它。在這個過程中,無辜的人被囚禁,有人成為權力的幫兇,有人甘願為權力充當吹鼓手,守法者為自己擔驚受怕。可見,誰才是關鍵問題。妳不能喊著要把權力關進籠子,卻誤把權力關進去了;不能只是把權力的影子放進去,權力本身在籠子外面繼續為所欲為。
把權力關進籠子,前提是搞清楚權力的名字是誰,高度,大小,幾何,也就是權力清單。我們要煞費苦心地把每壹項公權力都列壹個清單,包括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嚴格界定權力的邊界,壹項壹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樣,權力自然就進了籠子,不需要上級每天的指示,也不需要下級為對方實施這些假招。
第三步是誰來關閉它的問題。
這個問題看似不是問題,但卻是個大問題。許多法律學者,包括壹些所謂的法律專家,還沒有意識到或給予足夠的重視。關籠子的權力也是權力。這種權力具有公權力的所有屬性,也應該受到籠子的制約。但是有壹個悖論。就這個權力而言,有壹個自我封閉的問題。如何讓自己閉嘴,令人信服,值得認真思考。
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如何設計出符合中國國情、不背離人類文明進程的關籠制度,關系到執政者,也關系到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每壹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