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性騷擾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進行性騷擾;
2.強迫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他人實施或容忍性騷擾;
3.利用職權和從屬地位進行性騷擾。
此外,根據本法的規定,性騷擾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行為人的行為應認定為性騷擾;
2.行為人的行為應當違背被害人的意誌;
3.行為人的行為應當對被害人造成了不良影響。民法典中關於性騷擾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人格權中禁止性騷擾的規定。具體來說,法律規定禁止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此外,法律還規定了學校等教育機構如何處理教職工與學生之間的性騷擾。總之,民法典通過明確性騷擾的定義和責任主體,保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工作場所和社會環境的和諧穩定。性騷擾法是指壹些國家或地區制定的禁止性騷擾的相關法律。這些法律通常規定了性騷擾的定義、類型、範圍和懲罰措施,旨在保護工作場所、公共場所和社交媒體的安全和秩序。
例如,加州在2018年通過了性騷擾法案,要求雇主采取措施防止性騷擾,否則將面臨罰款或其他處罰。此外,壹些國家針對特定場合頒布了性騷擾禁令,如學校、醫院和工作場所。
總之,性騷擾法的目的是維護人的權利和尊嚴,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總而言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10條規定,性騷擾的成立條件包括:行為人的行為被認定為性騷擾,違背受害人的意誌,給受害人造成不良影響。在判斷性騷擾是否成立時,我們需要考慮受害者的感受和影響,以及行為人的行為是否符合社會的壹般道德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0條:性騷擾包括以言語、文字、形象、身體行為對他人進行性騷擾;強迫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他人實施或容忍性騷擾;利用職權、從屬地位等進行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