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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多長時間到期?

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從權利被侵害時起,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者延長期限。下列行為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壹年:請求賠償身體傷害、未申報銷售不合格商品、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租金、寄存財產滅失或毀損。訴訟或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的法定期限。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發生後,已過的時效期間無效。中斷期間,時效期間不執行,中斷終止時,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但是,如何確認中斷原因的終止,因原因的性質而異。要求或約定中斷期限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口頭通知在對方知道後終止。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後,債權人請求或者債務人同意重新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以重新中斷。因提起訴訟或者仲裁中斷時效的,在訴訟終結或者法院作出判決時終止;債權人申請執行該程序的,應當以該程序已經執行為由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壹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壹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主張法定代理人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法定代理人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壹百九十壹條未成年人請求性侵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從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壹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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