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合法行為。
實質性要件: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二、民事行為的類型有哪些?
民事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由三個要素構成,即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意思表示、確定性和客觀實在。它與事實行為的最大區別在於民事主體具有設立、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
2.準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如勸誡、通知和寬恕。這種行為並不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是承認或明確了已有的權利義務關系。
3.事實行為
這種行為不以意誌表示為構成要件。行為人無意建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行為也可以引起法律後果,法律後果是根據法律直接產生的。與民事法律行為不同,事實行為的構成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農村的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了房子。這種建設行為屬於事實行為。以後如果這個房子的主人去世,他的繼承人繼承房子,那就是民事法律行為。
三。什麽是民事行為能力?
所謂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只能通過他人的代理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法人的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代表人行使。綜上所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需要滿足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構成要件包括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5條
限制壹個人取得純粹利益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