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訴訟開庭前被告準備了哪些材料?
1,原告身份證復印件;
2.民事起訴書(至少要準備1份被告);
3.基本證據材料。應列出民事起訴狀的內容;
4.原被告人身份信息(姓名、民族、出生年齡、身份證號、戶籍地址或現居住地);
5.明確索賠。也就是我要求法院支持的;
6.事實和理由(起訴狀應寫明基本事實和法院應予支持的理由)。
二、民事訴訟開庭前必須走哪些法律程序?
(a)最耗時的民事訴訟是公務員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原告提起訴訟後,
法院應當將起訴書副本分別送達被告人,同時還將依法向被告人送達舉證通知書、答辯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
通知、傳票和其他法律文件。
(2)司法實踐中,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郵寄送達文書時,經常會發生文書被退回或拒收的情況。
因失去聯系等原因,法院無法送達上述法律文書。原被告沒有約定訴訟文書送達地址的,也可以
需要公告送達法律文書。
(3)目前對於已經送達的案件,法院可能會在開庭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所以大部分案件會采取民事調解。
求解程序。
(四)對於案情較為復雜或者證據較多的案件,將采取質證程序。法院可以在開庭前組織原被告雙方打壹架。
對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但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法院案件較多,很少組織庭前質證。在大多數情況下,
案件的所有程序和問題將在下次開庭時處理。
民事訴訟在生活中應用廣泛,對我們權益的維護有著直接的意義。但最重要的是要學會理性,不要感情用事,這樣問題的處理才會有法律支撐。畢竟合法的事情要盡量避免不公平的事情,所以妳需要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