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不應該被挑出來。
看到網上很多人譴責工作人員,還有壹些自稱漢服愛好者的群體說工作人員不尊重漢服文化,甚至有人說可以投訴工作人員,讓我大開眼界,難以理解。各個民政局的認定標準不壹樣,工作人員也擔心新人拍照後處理其他事情會有影響。據了解,民政局事後表示?沒有先例,還需要研究?。
據當事人說,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很好,只是指出了著裝的問題,並在換好衣服後拍了照片。所以工作人員只是盡了自己的本分,即使沒有做出正確的決定,也譴責工作人員,甚至說完全沒有必要投訴。
沒有法律規定不能穿漢服登記結婚。
能不能穿漢服拍照這個問題已經有專業人士回答了。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不能穿漢服,只要體面就行,不能袒胸,不能太裸露,不能遮擋五官。所以,在經濟發展、文化進步的今天,沒有哪個民政局會因為壹對新人的衣著而拒絕他們。如果工作人員明確發現新人的衣服會影響證件的辦理,可以提醒其更換。
總之,漢服登記結婚並不違反任何法律,但相應的規範也必須遵守。
可以考慮自己的喜好和規範。
終於,有了這些年。文藝復興?旗袍、漢服、清代服飾等。受到很多人的喜愛。相比穿白襯衫登記結婚,穿旗袍登記結婚的人不在少數。就像這次,也不是第壹次穿漢服登記結婚了。以前有過區域性先例。
即使很多民政局對穿漢服結婚並不明確,但我相信在遵守最基本的不公開不暴露的條件下,以後穿漢服結婚會逐漸被接受的。誰不想在婚紗照上留下最美的影子?但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婚紗照是什麽又有什麽關系呢?
總之,根據自己的喜好,遵循基本規範就可以了。對此妳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