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逾期起訴是有訴訟時效的。兩年內無違法違規投訴或舉報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查處;2.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後果是賠償勞動者的社保損失,被勞動部門責令限期補繳;3.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的,訴訟時效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4.勞動者請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員工如不服仲裁裁決,可在十五日內提起訴訟。
社保繳費計算方法:
1,基數確定:根據個人所在地區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結合個人工資收入確定繳費基數;
2.費率應用:根據當地社保費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計算應付金額;
3.繳費截止時間:根據個人欠費的時間段計算總繳費月數;
4.總額計算:將繳費基數、費率和逾期期限結合起來計算需支付的總額。
綜上所述,社保繳納時效為兩年,違法違規行為需在兩年內投訴或舉報,否則勞動保障部門不予查處。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需要賠償勞動者的損失,並限期支付。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的,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勞動者要求單位繳納社保費用,需要在壹年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在15日內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