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各國進行了多次改革,李悝也在魏國魏文侯的支持下進行改革,推行新政。其中之壹是《法經》,成書於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這本書已經丟失了。根據《晉書》對刑法的記載,《法經》分為賊、賊、網、捕、雜、器六章。
(2)《達摩經》:古印度婆羅門教的來源之壹,用於解釋和補充吠陀經典,附於吠陀經之後,公元前8-3世紀以散文文體寫成。主要規定了祭祀的規則、日常禮儀、信徒的生活標準、權利義務以及對違反教規者的懲罰。所有的經典都確認了吠陀經典的至高無上,系統化了雅利安人的習俗,並在法律上固定了種姓制度。
擴展數據:
作為歷史上第壹部系統完整的成文封建法典,《國法》在中國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1.首先,《法學經典》是戰國時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這壹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法律經典》作為李悝政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這壹時期社會變革的肯定。
2.其次,《法學經典》的體例和內容為後世成文法典的編纂奠定了重要基礎。在體例上,《法經六章》被秦漢直接繼承,成為秦漢律的主要內容。魏晉以後,又在此基礎上進壹步發展,最終形成了以明Execs為統領,各分章為分則的完善的法典體例。
從內容上看,《法學經典》中的“盜”、“賊”、“囚”、“捕”、“雜”、“備”等主要內容,多為後世法典所繼承和發展。
3.第三,《國法》是維護封建國家統治秩序,保護封建地主利益的第壹部成文法典。後來商鞅在秦國的變法和漢朝的法律受其影響很大,受歷代封建法典的統治。
百度百科-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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