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什麽關系?
1.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如下:
(1)子公司實際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策權,可以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董事會委派董事的權力;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基於股份占有或控制協議。壹般來說,股份多的股東對公司事務有更大的決策權。因此,如果壹家公司擁有另壹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可以實際控制該公司。實踐中,大部分公司股權分散,只要擁有壹定比例的股份,就可以獲得控制權。壹個公司除了控股之外,還可以通過簽訂壹些特殊的合同或者協議來控制另壹個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非常明確。
(3)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子公司雖然實際上受母公司控制,但在很多方面都受到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有些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從法律上講,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單獨承擔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麽區別?
1,建立方式不同;
2.法律地位不同;
3.不同的受控模式;
4.承擔債務責任有不同的方式;
5.訴訟中的法律效力是不壹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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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