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二是為了利益。肖像權簡單來說就是肖像權所有人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肖像權。如果他人不同意肖像權人的意見,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專屬肖像。犯罪分子、失信被執行人、網絡廣告詐騙者、造假者可以曝光其照片、視頻,不構成“侵犯肖像權”。
只要滿足這三個要件,就可以認定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責任:
1,損害事實的發生。如果被侵害肖像權的民事責任認定肖像權被侵害,是有壹定原則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只要滿足這三個要件,就可以認定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民事責任:壹是損害事實的發生。
2.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即攝影活動中存在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非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可以認為存在過錯。
3.損害事實與侵權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這種因果關系必須是拍攝者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
擴展數據:
侵犯肖像權怎麽辦?
“肖像權受到他人侵害的,被侵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請求賠償損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所有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所有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