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關於納粹黨滅亡的術語“紐倫堡審判”將被提及。
是指從1945 11到1946 1,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對歐洲軸心國軍事、政治、經濟領導人進行的數十次軍事審判。因為審判主要在德國紐倫堡進行,所以壹直被稱為紐倫堡審判。本次審判共有22名被告,均為納粹德國軍政首腦。此外,德國內閣等6個組織也受到調查並被判刑,其中3個被判定為犯罪組織,另外3個被判無罪。
紐倫堡審判的目的
1945年8月8日,二戰結束,美、蘇、英、法四國政府在倫敦正式簽署了關於起訴和懲處歐洲軸心國主要戰犯的協議,並通過了著名的《國際軍事法庭憲章》作為審判的法律依據。據此,同盟國政府在德國東南部歷史名城紐倫堡組建了國際軍事法庭,對被控犯有陰謀罪、破壞和平罪、戰爭罪、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的22名主要納粹德國戰犯進行審判和報復。同時,檢方還起訴了納粹黨政治領袖團體[1]等6個組織,以期徹底清除德國的納粹意識形態。
去納粹主義(德語:Entnazifizierung)是二戰勝利後1945年盟軍發起的壹場運動。這場運動是根據《波茨坦協定》的精神在德國和奧地利開展的,目的是消除納粹主義的社會、文化、出版、經濟、司法和政治影響。二戰後,歐洲大部分地區,尤其是德國,壹片廢墟。同盟國決定在德國和奧地利實施三項政策,即民主化、非軍事化和非納粹主義。
在德國方面,盟軍控制委員會於1946+10月在柏林通過了幾項非納粹命令,通過這些命令可以劃分被審查人的政治觀點,並進行法律調查。
1946年3月5日,美占區三個州的內政部長在慕尼黑市政大廳簽署了《消滅納粹主義和軍國主義法》(Gesetz zur Befreiung von nationalsosozalismus und軍國主義)。“克裏將軍以麥克納利將軍的名義,宣布批準美國的盟軍政府。”。13年5月,第壹部反納粹法(Spruchkammer)在美國軍政府的許可下正式實施。
原來的納粹黨幾乎全軍覆沒,現在被視為恐怖主義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