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蒙古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有5個,包括大興安嶺森林生態功能區、呼倫貝爾草原生態功能區、渾善達克沙地荒漠化防治生態功能區、科爾沁草原生態功能區、陰山北麓草原生態功能區。2.以及內蒙古集團所屬的部分縣市旗、林業局,新增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
國家重要生態區:
1,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是指承擔水源涵養、水土保持、防風固沙、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要生態功能。
2.事關全國或大區域的生態安全,需要在國土空間開發中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以維持和提高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
綜上所述,堅持生態引領,保護優先。把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作為首要任務,堅持保護為主、自然修復優先的原則,實施生態系統綜合管理,嚴格控制各類開發活動,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和評價,減少和防止對生態系統的幹擾和破壞。堅持嚴格準入,限制發展。按照生態功能修復和保護的原則,實施更有針對性的產業準入和環境準入政策和標準,提高各類開發項目的產業和環境門檻。根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堅持面保護、點開發,嚴格控制開發強度和範圍,禁止蔓延式開發擴張,保持並逐步擴大自然生態空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各類自然生態系統的代表性區域、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的自然分布區、重要水源涵養區、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著名洞穴和化石分布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以及文物和古樹名木,嚴禁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