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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是誰?

法律分析:內幕人士是指因持有發行人證券,或在發行人或與發行人有密切關系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因其成員、管理、監督及職業身份,或因其履行雇員或專業顧問職責,而能夠接觸或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具體包括:1、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的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相關高級管理人員;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3.發行公司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4.因其在公司的職務可以獲得公司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因法定職責管理證券交易的人員;6.因法定職責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相關人員;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九條所謂內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未公開信息。以下信息為內幕信息:1、公司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購買房產的重大決策;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4、公司有重大債務且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行為;5.公司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嚴重虧損超過其凈資產的10%;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7.公司董事長、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股權發生重大變化;9.決定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和申請破產;10.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中,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12,公司分紅或增資的預案;1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1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化;15.公司主營業務資產抵押、出售或報廢壹次性超過資產的30%;1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造成重大損害的;17,上市公司收購相關預案;1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內幕信息不包括利用公開信息和材料對證券市場的預測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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