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通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的,受害方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駕駛人違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金,吊銷駕駛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未能對受害方進行賠償的,受害方可以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行為人負擔不起,就要靠通過法院估算財產。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負有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暫時無力支付賠償的,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先行支付”;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數額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對責任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無力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且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如果無力支付30萬以上,將承擔刑事責任,要坐牢。如果責任人駕駛的是機動車,機動車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保險公司賠付,不計入不能賠償的金額。
4.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對方當事人無力賠償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為兩年。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後仍不執行的,法院將中止執行,待對方經濟狀況好轉後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後,責任者無力賠償並負主要責任的,按交通肇事罪處罰。
1.先交壹部分保險,保險可以走,三險可以走,加上財產保全,政府交強險基金也可以墊付壹些。
2.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沒有賠償。如果是事故的主要責任,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罰。
二、交通肇事罪的賠償主體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壹條規定:“負有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暫時無力支付賠償的,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先行支付”;
2.程功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數額在四十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對責任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