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妳怎麽看待愛情、婚姻和家庭?

妳怎麽看待愛情、婚姻和家庭?

我沒談過戀愛,也沒結過婚,但我覺得我沒資格談這個話題。

關於愛情。我壹直認為愛情是純潔的,是不允許有利益考量的。愛是兩個人的相互欣賞,是對彼此愛的泛濫。因此,所有其他因素似乎都不那麽重要了。同時,愛必須是平等的。在這種關系中,每個人都是獨立的,沒有人依賴他人。

所以,這種關系中不應該有“被動的應該”,只有“主動的應該”。也就是說,我們任何壹個人都可以為另壹個人做任何事情,但這壹切都是建立在我們的意願和主動性之上的;相反,我們誰都沒有資格要求對方做什麽,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有獨立人格的人。別擔心,愛情會變得很無聊。相反,愛情有這樣的魔力,願意讓自己低調的為別人服務。

關於婚姻。婚姻是壹個法律概念,是政府為了維護個體之間關系的穩定,保護其權益不受侵犯而設定的,從法律上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兩個人相愛,願意壹生相伴,不需要政府批準。領結婚證是必須的,因為政府給婚姻捆綁了太多的社會服務,沒有結婚證就無法使用這樣的社會服務(比如孩子的戶口)。當基本社會服務不再與結婚證相關聯時,就沒有結婚的必要了。

關於家庭。前不久papi醬在壹檔綜藝節目中說,家人給自己的排序是:自己>;愛人>孩子>父母。很多網友表示不能認同,甚至直言這樣排序的人太自私了。這個排名我個人比較認同。有些人並不認同這個排名,因為他們認為父母養育自己的痛苦足以把父母放在自己和親人的前面。同樣,為人父母的責任要求我們把孩子放在自己和親人之前。把父母孩子放在自己之後,不代表我是個不孝不負責任的人。

這其實是壹個我們為誰而活的問題。我們來到這個世界,扮演著多重角色,父母的孩子,戀人的伴侶,孩子的父母。我們需要對他們負責,陪伴他們壹生。但這應該不是主要的。我們應該對自己更負責,比父母、孩子、伴侶更愛自己。作為壹個獨立的個體,我們每個人都有獨立的靈魂,都應該為自己而活,而不是為別人。同樣,我們也希望我們的父母和孩子能為自己而活,而不是為了孩子和父母放棄自己的生命。現在的情況是,父母為我們活了壹輩子,放棄了太多本該屬於他們的東西。而我們要為孩子活壹輩子,也是在放棄自己的理想和堅持。

總之,愛情,婚姻,家庭,都是壹個從浪漫到平淡,從激情到親情的過程。

  • 上一篇:哪壹個不足以減少數量,就應該從上壹個退下來,減少什麽。
  • 下一篇:處理農村宅基地糾紛的措施和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