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但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因此,農民對宅基地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宅基地糾紛只是公民之間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糾紛。
2.宅基地糾紛有多種類型。根據糾紛當事人的不同,可分為雙方為公民的宅基地糾紛和壹方或雙方為國家或集體的宅基地糾紛;根據宅基地糾紛內容的不同,可分為使用權界限不清的糾紛、占用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糾紛、妨害他人使用權的糾紛、毀壞他人土地和房屋的糾紛等。
二、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措施:
我國《土地管理法》對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
2.行政和解。
3.司法解決。
三、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原則:
1.依法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宅基地所有權。中國的土地分別屬於國家和集體。在處理宅基地糾紛時,要切實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宅基地,集體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2.保護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非法擴建、強占宅基地甚至耕地,應依法宣告無效,並可給予法律制裁。在宅基地使用過程中,妨礙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交通、排水、通風、采光等相鄰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說明公民之間關於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的糾紛,只能由有關行政機關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處理後,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判決不服。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侵犯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