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壹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光靠壹張法學碩士文憑是遠遠不夠的。妳必須有大量的法律審查、訴訟參與等實踐,才能成為壹個能夠發揮作用的專業人士。我有壹個朋友是中學英語老師。十幾年前考入武漢大學法學碩士。畢業後,他找不到自己想做的法律工作。最後因為沒有法律方面的實踐經驗,去了壹家培訓機構做英語培訓老師。所以,如果沒有實際工作經驗,考法律碩士真的意義不大。
2.只有法學碩士學位,很難找到工作或者找到第二份工作。高校擴招後,幾乎每個學院都有法學專業,法學專業就業越來越難。除了考公務員,很難做出好的選擇。稍微好壹點的單位招的都是法律崗位,競爭異常激烈。即使是法學博士,就業也不是很好。我讀博士的時候,所有的校醫都住在壹棟樓裏。法學博士就業質量差是壹個突出問題。比如金融博士可以在211以外的大學任教,而法學博士主要去三本大學。法學博士都是這樣就業的,何況法學碩士。
3.法律資質比法碩高。很多企業招聘法務人員,首先看的是有沒有法律從業資格和相應的工作經驗,其次才是畢業學校和學歷。目前法律資格比法碩高。考了法律碩士之後壹定要下定決心通過法律資格考試。
4.法碩也會提升個人水平。畢竟,我受過高等教育。如果我年輕,或者性格外向,口才好,熱愛法律工作,法律工作素質好,或者法律工作做得比較好,考法律碩士也是有價值的。比如公務員招考,如果要求碩士以上學歷,法碩就和其他碩士站在壹個起跑線上。
如果妳年紀不小了,之前的工作和法律關系不大,這類人考法律碩士壹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