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後感染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要看情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主觀上有過失,客觀上違反醫療法規,實施造成患者術後感染的行為,視為醫療事故。如果是患者自身過錯造成的,醫務人員沒有過錯,則不屬於醫療事故。
手術感染對患者造成傷害,屬於醫療過失。醫療過失是指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造成3人以上人身傷害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行為。
醫院感染的分類?
1.內源性感染(自身感染):指免疫力低下患者的正常菌群引起的感染。即患者在醫院感染前是病原體攜帶者,當機體抵抗力下降時,引起自身感染。
2.外源性感染:指環境或他人帶來的入侵菌群引起的感染。包括:交叉感染,在醫院或其他場所(病人、帶菌者、工作人員、來訪者、看護者)獲得性感染引起的直接感染。環境感染是由汙染的環境(空氣、水、醫療器械和其他物品)引起的感染。如手術室和空氣汙染導致的術後切口感染,註射器滅菌不嚴導致的乙肝疫情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1)醫療費用:按治療醫療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的醫療費用。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曠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醫療事故發生地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特殊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