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賣家要求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已婚,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壹方不能到場,要先寫委托書然後去司法局公證,戶口本和復印件。
(2)購房者需要的材料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買家是單身,需要去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
5.已經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移送應提交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和組織的房地產轉讓,應提交產權部門同意轉讓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地價的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文;
11,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12,房產* * *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意見;
13.企業被收購、兼並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劃撥,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