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牛頓第壹運動定律,又稱慣性定律。第壹定律解釋了力的含義: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表述為:任何物體都應保持勻速直線運動或靜止狀態,直到有外力迫使其改變運動狀態。
2.牛頓運動第二定律:第二定律指出力的作用:力使物體加速。表達式為:物體的加速度與作用力成正比,與物體質量成反比,與物體質量的倒數成正比;加速度的方向與作用力的方向相同。
3.牛頓運動第三定律:第三定律揭示了輸出的本質:力是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表達式為:兩個相互作用的物體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壹條直線上。
擴展數據
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認為:“當原子被帶到虛空中,沒有任何東西與它們碰撞時,它們必須以相同的速度運動。”這只是猜測或推測的結果。
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指出:靜止是物體的自然狀態,沒有力就沒有運動(力是維持物體運動的原因)。首次提出力與運動的關系,為力學的發展做出了壹定的貢獻。
14世紀,法國哲學家布裏坦、阿爾伯特、尼科爾·奧裏斯等人提出了“沖量理論”,為意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伽利萊和英國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開辟了道路。?
17世紀,伽利略在著作中多次提出類似於慣性原理的說法。它打破了自亞裏士多德以來約1300年的“力是維持物體運動的原因”的舊觀念,但仍有其影響。這個結論非常接近慣性定律(牛頓第壹運動定律也叫慣性定律,最早是伽利略發現的)。
1644年,法國物理學家勒內·笛卡爾彌補了伽利略在《哲學原理》中的不足。笛卡爾最大的貢獻在於他第壹個認識到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他的思想對牛頓在這種定律之後的總結有壹定的影響。?
1664年,牛頓受較早研究碰撞的笛卡爾的影響,開始研究兩個球形非彈性剛體的碰撞。從1665到1666,牛頓研究了兩個球形剛體的碰撞。
1687年,艾薩克·牛頓在《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壹書中總結並提出了牛頓運動定律。解釋了牛頓力學的完整體系,闡述了經典力學中的基本運動規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牛頓第壹運動定律
百度百科-牛頓第二運動定律
百度百科-牛頓第三運動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