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繼承農村房屋需要出具繼承人證明和死亡證明,測量並繪制房屋,填寫產權轉移申請書;
2.持繼承公證書、身份證、戶口本、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村委會證明、現用地者資格審查意見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地稅務所進行稅務核查,核查後辦理權屬轉移。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具體內容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分,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補助;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確定;
4.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者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
5.房屋拆遷補償差額等於合法所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加上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者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減去被拆遷人已取得產權調換房屋的評估價格。
農村高齡津貼辦理流程:
1.個人申請:合資格的長者應自願申請高齡津貼。每月15前,由他們持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持兩張1寸免冠近照向戶口所在地社區(籌委會)提出申請。本人應填寫《XX區老年人生活補貼申請表》(壹式三份)。
2.社區初審:社區(籌委會)對老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戶口本和身份證信息不壹致的,居住地以戶口本為準,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社區將申請對象統壹編制,將老年人信息錄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統,同時將匯總表、個人審批表、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整理成冊,每月20日前上報街道;
3.街道審核:街道對社區(籌委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對信息是否錄入信息系統,匯總各社區、村的申請,與申請審批材料壹起整理成冊,於每月27日前上報區民政局;
4.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審核各街道上報材料,核對信息系統數據,於次月5日前簽署審批意見。
綜上所述,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轉讓後,原承包方退出合同關系,受讓人與發包方形成新的合同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化,受讓人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土地補償費。土地流轉後,補償費歸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所有。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將其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民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