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鄰居停止在農村建房,我該怎麽辦?

鄰居停止在農村建房,我該怎麽辦?

在農村建房時,如果不合理地阻止建房,相鄰的鄰居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便利。當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員會反映情況。如果他們解決不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試圖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按照當地習俗,在相應距離留下壹滴水。如果對方阻撓,可以通過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這裏所說的相鄰權,是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而言,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壹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權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壹定的限制。相鄰權本質上是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違法建築的認定標準是:

1,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鄉村規劃許可證)而擅自施工的;

2、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鄉村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3、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4、是否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在農用地、林地等非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

5、非法轉讓、買賣、出租或者變相買賣、出租建設用地的;

6.無法提供職能部門或住建局出具的允許施工的其他書面材料;

7.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在農村建房,相鄰的鄰居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無理阻止建房,當事人可以向村委會反映情況,解決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

第288條

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289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法律對相鄰關系的處理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290條

用水、排水的相鄰關系房地產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第291條

有相鄰交通關系的房地產權利人因交通等原因需要使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292條

相鄰土地的使用房地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房屋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煤氣管道等需要使用相鄰土地或者建築物的,該土地或者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 上一篇:妳好,冒昧的問壹下,不知道畢業不到三年可以報考河北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專業的在職研究生嗎?
  • 下一篇:財務亂賬對賬違反哪些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