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開發建設的目的是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作為被征地農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也為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貢獻。那麽,對於這些農民的社保以及壹系列後續工作,相關部門要按照政策做好、做細、做實!農民有疑惑,無論是村幹部還是上級領導,都有義務幫助農民了解政策,督促解決問題。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國家專門針對失地農民單獨出臺的養老保險政策。當然,這種養老保險屬於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和我們農村養老保險有本質區別。因為職工養老保險本身與農村養老保險有本質區別。失地保險和公司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並不矛盾。失地保險壹般會壹次性賠付15年。職工再次辦理社保養老保險的,兩者的繳費年限可以累計,個人賬戶金額可以合並。退休養老金也會比較高,對員工有好處。
根據有關規定,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有資格享受城鎮保險待遇,其個人賬戶本息在按月領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時壹次性返還給他們,不再享受規定的養老保障待遇。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在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後,仍可享受農村養老保險相關待遇。
農民的土地被征收後,只要戶口沒有遷出村集體,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果農民土地被依法征用,父母、子女及全家享受國家養老保險補貼,領取國家退休工資,這部分失地農民不能享受村集體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二條
開挖、塌陷、占用等造成的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開墾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三條投保人要求保險,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加條件或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