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以上規定其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相關。如果這些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能夠得到全面實施,那麽我們就必須保證農產品的生產。
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就有關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規定。按照這個規定,各地80%以上的耕地將被依法劃入永久基本農田進行保護,這塊地的數量基本相當於我們常說的耕地紅線數量。而在永久基本農田,只能用於生產糧、棉、油、糖、蔬菜等人民生活必需的農產品。其實只要這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執行得好,我們的糧食安全是可以保障的。
不過,農村農業部之所以再次提出,還是認為會在新規中強調。無非是過去雖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現實中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
除了很多客觀原因,很多政府沒有重視,沒有起到監督管理的作用,甚至無視這些法律的規定,做出了壹些相反的決定。
就拿我們縣來說吧。我們縣曾經是壹個產糧的農業大縣。然而,現在最重要的農產品變成了青椒。據全國土地普查統計,我縣耕地面積約為165438+萬畝。我縣花椒種植面積已達60萬畝左右。從這兩個基礎數據可以看出,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在這裏肯定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因為永久基本農田不可能發展辣椒種植等林果業生產。
而我們這裏的辣椒產業能夠發展到這麽大的規模。其實政府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當然,這確實增加了當地農民的收入。但是,從國家整體利益,或者從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這確實是不合適的。現在很多農村都在進行非農開發,建設壹村壹品。也就是說,我們這裏的不應該是個別現象。
當然,現在我們這裏也開始清理這種現象。也就是說,現在我們這裏的政府已經開始鼓勵大家砍掉胡椒樹,轉而種植糧食。政府將補償人民因“砍樹種糧”而遭受的損失。
簡而言之,農村農業部制定或修訂了這些規章制度。實際上是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實施,從而保證我們的糧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