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資綜合補貼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對種糧農民實施農資綜合補貼,補貼資金總額為1,076,5438+0億。
3.良種補貼政策:中央財政安排203.5億元用於農作物良種補貼。
4.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全國所有農業縣(場)均實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機具種類為11,43個子類,137項。
5.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掛鉤,同步實施。
6.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政策:將補貼234億元支持適度規模經營,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
7.小麥、稻谷收購價格政策:保護農民利益,防止“賤糧傷農”保持2015水平不變。
8.產糧(產油)縣獎勵政策:中央財政安排產糧(產油)縣獎勵資金35654.38+億元,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本省糧食生產和產業發展。
9.生豬大縣激勵政策:35億元補貼用於養豬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和糞便處理。
10,農產品目標價格政策:積極探索糧食、生豬等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貸款試點。
11.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化建設政策:建設壹批種植規模化、生產標準化、銷售品牌化的蔬菜、水果、茶葉標準化示範區。
12、防災減災關鍵技術補助:中央財政安排農業防災減災技術補助,實現主產省“壹噴三防”全覆蓋。
13.測土配方施肥補貼政策:中央財政繼續投入7億元,進壹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三條國家把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首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建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業整體素質和效益,保證農產品供給和質量,適應國民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提高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 縮小城鄉差別和地區差別,建設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