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情況下女方和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什麽情況下女方和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妳的位置:華旅。com?& gt?法律話題?& gt?婚姻家庭?& gt?訴訟離婚?& gt?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關系任何壹方均可隨時提起離婚訴訟,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對男方提起離婚訴訟。《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目錄

男人不能離婚的情況和例外。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男子不能離婚的情況和例外

訴訟離婚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重新起訴的期限;再次請求分割夫妻財產的期限;無過錯方請求婚內損害賠償的期限;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和例外;行使請求取消強迫婚姻權利的期限。如果當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自己的相關主張,將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面臨敗訴的危險!

《民法典》第1082條規定,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子不得提出離婚。同時,該條規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壹般指女方有嚴重過錯,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形,如女方與他人重婚、同居導致懷孕、生育,男方在感情上不能理解,或者女方實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閱讀全文

2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關系任何壹方均可隨時提起離婚訴訟,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對男方提起離婚訴訟。《民法典》第1082條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民法典》作出了這樣的限制,在上述三種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主要是從保護女方和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有利於減輕女方的精神和經濟負擔,有利於胎兒和嬰兒的成長和護理。作為丈夫,在上述情況下提出離婚,不僅侵犯了婦女和子女的人身權利,也符合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建設的要求。

民法典規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部分。但是,在離婚方面,有幾項規定限制男方提出離婚。這不是剝奪男方離婚的權利,而是在保護女方和子女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拖延男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時間。上述三種情形消失後,男方仍可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提起離婚訴訟。

同時,《民法典》第1082條第二項也明確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女方與男方發生婚外性關系(賣淫、通奸、納妾、重婚等。)或者以上三種情況發生。

  • 上一篇:妳對咖啡了解多少?
  • 下一篇:安全家庭的標準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