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16歲的少女是自願行為,雖然法律不鼓勵、不提倡,但不構成犯罪;2.如果16歲的女孩沒有自願同居,則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強奸罪;
非婚同居,雙方的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解除同居關系的請求,但雙方的同居關系構成事實婚姻的除外。
合法性行為的最低年齡大多在14到16之間。如果和這個年齡以下的人發生性關系,不管對方同意不同意,都要負刑事責任,但是有些國家和地區完全禁止婚外性行為。在中國大陸,年齡是14。當雙方都低於或接近這個年齡時,有些地區不懲罰性行為。法律上承認壹個人有自由表達意誌和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能力的最低年齡。其他行為的最低年齡有單獨的名稱,如法定結婚年齡和刑事責任年齡。雖然法定承諾年齡並不經常出現在法律條文中,但在刑法中描述性行為時會被引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法律規定最低合法性交年齡,但各地相關法律的實際內容不盡相同。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