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男女壹視同仁,主要是根據違法者的年齡,是否有行為能力,是否受傷,傷勢如何。如果傷害超過輕傷,就是犯罪;如果傷害不超過輕傷,只能認定為壹般違法行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看它能走多遠。如果是壹巴掌,壹般不涉及違法。但毆打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以治安管理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輕傷以上,涉及刑法,會判刑。
報警並申請傷情鑒定:
1.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起訴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綜上所述,是否是先打後打的壹方的責任要具體討論:無論是誰先打,如果雙方都有故意傷害的故意,雙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