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任順元是葛某某的辯護人。這對夫妻生活貧困。葛某某投毒後,陷入深深的自責。法院判決後,他表示要洗心革面,沒有對丈夫家暴采取法律手段。
被丈夫毆打後投毒,稱“吵架投毒壹次”
判決書顯示,1991年5月,被告人葛某某與被害人張某在吉林省榆樹市結婚,至今已結婚27年。婚後,他們來到雙鴨山市寶山區居住,並生了兩個孩子。在同樣的生活中,葛的丈夫張經常因為家庭瑣事打罵她。張也承認經常因為瑣事和壓力大打老婆。
葛某某交代,丈夫經常和她吵架,有時還會打她。直到2015年9月,她在雙鴨山寶山區市場外的流動攤點買了兩瓶紅色液體老鼠藥,藏在家裏的櫃子裏。到了5438年6月+10月,張又和她吵架,開始打她。“我只是想用藥物殺死他。因為家庭困難,他懶,我恨他,就在他的食物裏放了壹滴老鼠藥。”
中毒持續了壹段時間,每次劑量都不大。從5438年6月+10月第壹次投毒到65438年2月+2月,葛說易* *對丈夫投毒5-6次。“只要他和我吵架,我就會在他的食物或酒裏放壹滴老鼠藥。”
中毒兩個月後,張某開始在進食時口、鼻、牙出血,出現血尿、便血等癥狀。葛某某找到鄰居,將丈夫送到醫院治療。治療了幾天也沒有好轉。
2065438+2007年10月25日,65438+2007,葛某某帶丈夫到吉林大學第壹醫院就診,確診為復合凝血缺乏癥,鼠藥篩查為溴敵隆。65438+10月27日,張某病情好轉出院後,回家與葛某某繼續同居。回家後,張某問妻子是否給他下了藥。葛坦白後,丈夫原諒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