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懾並督促壹方當事人盡快履行義務,希望大事化小,不通過訴訟解決糾紛;
2.律師函作為正式的法律文書,可以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對於收到短信或律師函聲稱要起訴的,壹般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具體回復:
1.先搞清楚雙方爭議的重點,搞清楚在法律上是否真的有道理。
2.對於小糾紛,如果妳明顯處於弱勢,可以考慮和對方和平協商,和對方談好還款的折扣和時間也是可以的;另外,糾紛的大小也是有講究的,如何選擇解決:比如不合理,糾紛金額較大,最好選擇協商解決,因為訴訟費用壹般由敗訴方承擔。對於爭議金額比較小的糾紛,如果對方不肯讓步,妳讓他起訴,妳最終要承擔的額外訴訟費用不會很高,但是對方需要走訴訟程序,他們也會覺得很麻煩。
3.如果有大的爭議(雙方觀點互不相容),妳覺得自己壹方不乏道理,可以理性應對,大家還是可以在平等的平臺上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訴訟是必然的。
總之,短信或者類似的律師函只是作為壹個提醒和催促的文件,作為壹個引子,給雙方壹個協商的機會。
如果超過3個月沒有買單,那就很嚴重了!貸款銀行依法催收貸款的,將依據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和貸款擔保人所有銀行賬戶內的存款,查封質押財產。
判決作出後,將依法對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扣除存款、拍賣抵押物等。)來償還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全部訴訟費用,處分抵(質)押物時發生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