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果判刑七年六個月,表現好多久才能出來?

如果判刑七年六個月,表現好多久才能出來?

如果刑期是判七年六個月,那麽要多久才能實現正常減刑,要看實際減刑時間。法律明確規定,有期徒刑最長刑期可以減半。在具體案件中,可以根據實際刑事責任能力認定依法認定,最長可以減刑三年半。

法律分析

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壹次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壹次判處九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壹次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兩次減刑間隔二年以上,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兩次減刑間隔壹年六個月以上。減刑的對象是正在執行刑罰期間的罪犯,這是減刑制度區別於量刑制度的根本點。都是立功表現。如果出現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可以作為量刑制度,對犯罪嫌疑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在執行階段有立功表現只能作為減刑的前提條件,會導致減刑的結果。減刑的對象是正在執行刑罰期間的罪犯。這是區分減刑與量刑制度的根本點。對犯罪嫌疑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執行階段有立功表現的,只能作為減刑的前提條件,從而導致減刑的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自覺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壹的,應當減刑: (壹)阻止他人進行重大犯罪活動的;(二)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創新;(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後實際刑期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壹)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壹;(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不少於十三年;(三)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被人民法院限制執行的,在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執行期滿後不滿二十五年的。

  • 上一篇:南通清明節掃墓有什麽規矩?
  • 下一篇:什麽叫前途壹片光明錦上添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