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又稱陪護假,是指依法登記的已婚夫婦,在女方享受產假的同時,男方享有壹定時間相互照顧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對陪產假做出明確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國家對陪產假沒有統壹規定,由各省自行規定。比如上海10天,河北15天,重慶15天。中國29個省份規定了陪產假的期限,從7天到1個月不等。
國家法定陪產假是65,438+05天的產假。陪產假是合法登記的已婚夫婦。在女方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有在壹定時間內照顧對方的權利。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晚育,已婚婦女婚後生育或第壹個子女二十四周歲以上。晚婚晚育的夫妻享受以下優惠待遇。晚婚的國家工作人員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婚假30天,晚育的,產假105天,丈夫給護理假15天。育齡夫妻為城鎮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產假期滿前享受優待和獎勵。陪產假,也稱為陪護假,是指女方在產假期間享有有壹定時間照看和照顧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國家規定的男性陪產假天數的相關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上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當然,還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