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駕駛時間超時是指客運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每次停靠休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疲勞駕駛和超時累計駕駛時間的區別;
1.疲勞駕駛和累計駕駛時間超時的定義不同:駕駛疲勞是指駕駛員在長時間連續駕駛後,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發生紊亂,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
累計駕駛時間超時是指客運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每次停靠休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疲勞駕駛與累計駕駛時間超時的駕駛員不同:疲勞駕駛壹般可以指機動車駕駛員,累計駕駛時間超時主要針對客運駕駛員。
3、疲勞駕駛和累計駕駛時間超時處罰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權各省、市、自治區自行制定2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2012年27日,《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涉及長途客運駕駛人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應當參加夜間駕駛考試、設立客運駕駛人黑名單等內容,在河北實施。
保證客運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白天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靠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超時超速的司機和相關企業進行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