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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幾千塊錢的責任是什麽?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詐騙4000元是比較大的標準。我國刑法規定,以非法獲取保險利益為目的,違反保險法律法規,以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手段,從保險公司騙取保險利益,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1.行政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上述保險欺詐行為之壹,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公安機關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上述保險詐騙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於金融詐騙罪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的,屬於保險欺詐。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比如有人投保了家財險後,壹臺微波爐被盜,價值2000元。保險公司理賠時,家裏沒有電視機,他卻謊稱家裏有壹臺價值1000元的彩電被盜,騙取保險金。

2.謊稱發生保險事故而未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比如某倉庫投保了企業財產險後,並沒有發生倉庫被盜事件,而是故意制造了壹個倉庫被盜的假現場,騙取保險金。

3.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如果有人買了壹輛價值2萬元的二手車,在投保了4萬元的損失險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把車變成山澗,騙取保險金。

4.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如果有人在為配偶投保長期人身保險後,故意破壞配偶駕駛的汽車的剎車裝置,導致配偶汽車死亡,騙取保險金。

5.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比如有人為了向保險公司索賠醫療費,將1780元的住院收據塗改成4786元,騙取保險金。

騙保的後果是什麽?會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保險詐騙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實際上屬於詐騙,已經列為刑事案件,因為保險公司給我們提供車險、健康險、重大疾病險等。,讓我們在發生巨大意外時,可以得到保險的保障,不至於血本無歸,兩地分居。很多不法分子就是看準了保險的漏洞,想在事故發生後的保險理賠中獲利。用不正當手段故意造成事故,提前購買大額保險後由保險公司支付巨額賠償,這種行為很容易被保險公司抓住把柄。壹旦被發現,會被保險公司以詐騙罪起訴,法院也會根據嫌疑人的詐騙金額具體量刑。所以對這些歪門邪道壹定要有清醒的認識。不義之財遲早會反噬自己,只有腳踏實地才能活在現實生活中。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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