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列入“黑名單”,聯合懲戒。對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
2.最高罰五倍。保險詐騙也是詐騙,社會保險金需要返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詐騙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如果構成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但已退還騙取的保險費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定點醫療機構有哪些典型的欺詐行為?
1,編造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資金;
2.為被保險人提供虛假發票;
3、將應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4、對不屬於醫療保險範圍的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5.為非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信用卡記賬服務;
6.名義住院;
7.互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
8.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其他欺詐行為(過度診療、過度用藥等。).
綜上,個人騙取醫保的後果被列入“黑名單”,最高可處以五倍罰款的聯合懲戒。如果觸及刑法,就以詐騙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98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保險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虛假的理由或者誇大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壹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