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嫖娼多久結案?
派出所會在30天內結案。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二、賣淫嫖娼案件中不執行治安拘留的情況有哪些?
(壹)已滿十四周歲但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
3.嫖娼有哪些構成從輕處罰的情節?
(壹)情節特別輕微;
(二)受他人脅迫或者欺騙的;
(三)主動投案,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四)有立功表現的。
4.依法構成嫖娼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壹)後果嚴重的;
(二)指使、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四)六個月內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5.男方婚內賣淫離婚的起訴書應該寫明什麽?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派出所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受法律限制的。司法實踐中,賣淫案件的結案時限壹般不需要30天。雖然賣淫不構成刑事犯罪,但被治安處罰後,個人檔案中會有相關違法記錄。而且,如果壹個人因為賣淫被行政拘留,派出所會依法通知違法者的家屬。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清案情,鑒定的期限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