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賣淫女,第壹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不會被行政拘留,但會被行政罰款。如果是70歲以上的賣淫女,不會被行政拘留。如果賣淫者不在上述年齡組,他應該被拘留和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1.賣淫、嫖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壹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1,已經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未發生性關系的;2.初次賣淫嫖娼,認錯態度好,有悔改等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節輕微的。二、因賣淫、嫖娼被依法罰款、行政拘留、教育、勞動教養期滿後三年內賣淫、嫖娼的,報勞動教養。3.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1、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賣淫未遂;2.不以盈利為目的;3.其他情節輕微的。四、因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依法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或者勞動教養執行完畢後三年內,或者三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壹年後受到行政處罰,又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報勞動教養。五、賣淫案件情況復雜,按賣淫罪處罰標準酌情處理仍過重或過輕的,報請局領導召集有關人員集體討論決定。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