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市場概念,商標是法律概念。我國《商標法》對商標的定義是“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為將自己的商品與市場上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的商品相區別而使用的由文字、圖案或者文字與圖案的組合構成的標記。”從定義上來說,似乎和壹個品牌沒什麽區別,其實不然。商標最大的特點是獨占性,這是有法律保障的。品牌定義:是用於區分、識別和區別其他組織及其產品或服務的壹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圖案,或其相互組合,及其產品或服務所提供的利益、情感和社會關系的全部綜合體驗的總和。壹個品牌最大的特點就是差異化的個性,這是市場驗證的。
第二,品牌和商標的成分不同
?壹般來說,品牌成分比商標成分豐富,商標成分只是圖案、文字等靜態的東西或者兩者的組合。品牌的構成要素由靜態和動態兩部分組成,靜態部分包括名稱、圖案、色彩、文字、個性、文化和符號等。動態部分包括品牌傳播、推廣、維護、管理、銷售和公關活動。品牌是壹個復合概念,所以它的成分比商標更豐富。
?第三,品牌和商標使用區域不同。
?商標有國界,但品牌沒有國界。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商標法,在壹個國家註冊的商標的使用只在該國範圍內受法律保護。如果超出了國界,就失去了在那個國家的保護權,也就意味著商標不再具有排他性。品牌不同於商標。比如“老虎”及其圖案就是品牌,在其他國家也是品牌。妳可以用,他也可以用,只是主人不壹樣。
第四,品牌和商標的使用有不同的時間限制。
品牌的效力取決於市場,商標的效力取決於法律。世界各國對商標的使用都有壹定年限。比如有的國家規定商標使用年限是20年,我國商標法規定是10年。如果到期,可以續費。事實上,商標擁有永久權利。品牌不壹樣。即使法律允許妳,市場也不壹定接受妳。品牌的生命力取決於市場和經營者的能力。
?五、商標註冊和核準後,用戶的品牌需求可以自行決定。
這裏的商標是註冊商標,只有通過合法程序才能獲得。在註冊成功之前稱其為商標並主張專用權是不恰當的。壹個標誌、壹個名稱或者兩者的組合能否成為商標,不取決於企業,而取決於法律所屬的權利機構——商標局認可機構。而品牌則不同。壹個公司選個名字請人畫個圖案就能做個品牌,用不用都不需要任何人審批。當然,品牌壹旦選定,還是要盡量註冊,防止品牌做大後,別人搶先將其作為商標,因為它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商標。?
此外,它們的擴展形式也不同。當品牌發展到壹定程度,就可以從壹個品類延伸到另壹個品類。比如娃哈哈可以從壹個營養液到果奶再到純凈水。品牌的延伸並沒有改變品牌,因為品牌的名稱、logo、圖案都沒有改變。但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當壹個品牌延伸到壹個新的類別時,必須作為新的商標重新註冊。所以商標延伸必須申請註冊,並註明用於什麽產品。
壹般來說,品牌不等於商標。參考:百度文庫:/鏈接?URL = 7 med 3 warn y5 qdd 5-imkiadfmyoobvpqr 674 _ pemz 0 zlwk 5 hlswbibtsuzdchc 1 fqusadf 8 josqiumepsbfpksk 22 tnsysarkgpop 1 taf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