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萍鄉車輛通行費征收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萍鄉車輛通行費征收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我相信我們都知道公路旅行中通過高速公路時車輛的通行費。我們只要經過收費公路,就要按照國家要求繳納車輛通行費。這個集合是法律規定的。萍鄉收取車輛通行費有什麽法律依據?太平洋汽車網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大家參考。

1.萍鄉收取車輛通行費有什麽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法》(2004年修訂)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資金建設的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高速公路收費權有償轉讓後,受讓方應當收取經營費用。收費權轉讓期限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商定,並報收費權轉讓審批機關審批,但最長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年限。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公路建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高速公路建成後,投資者將收取運營費用。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收費經營期限由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和投資者商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但最長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期限。第六十三條收費公路車輛的收費標準由公路收費單位提出,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2004年)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核定:

(壹)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按照收費還貸、有償集資的原則確定,最長不超過15年。國家規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還貸公路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第十五條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依照價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聽證,並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壹)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二、憑祥市車輛通行費征收時間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65438+下午02:00 13:30-65438+下午07:00;冬季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65438+下午02:00 13:30-65438+下午07:00。

車輛通行費是由法律規定的,文中給出了涉及的主要法律規定。如果收費公路不交,可能面臨行政執法。壹般提前申請高速公路收費不超過30年。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前往太平洋汽車網進行汽車咨詢。

百萬購車補貼

  • 上一篇:警察局證明沒有犯罪。
  • 下一篇: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四大法律風險清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