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四大法律風險
壹.刑事責任
在單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負有刑事責任。
第二,行政責任
因企業違反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
三。民事責任
1.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法定代表人協助股東抽逃出資而產生的連帶責任。
4.在破產過程中,由於企業財產的不合理減少,對債權人利益的損害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特定時期內所產生的賠償責任。
四。限制性或懲罰性措施
1.法定代表人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支付義務的,可以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2.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被執行人,因不配合法院的調查執行,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3.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息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同步公開。
4.企業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欠繳稅款被限制出境。
5.企業法定代表人因未解決的涉外商業糾紛可能被限制出境。
6.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離開住所。
7.擔任破產清算企業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在壹定期限內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能很快明白三者的區別。
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比如:有限公司、個體工商戶等。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誰負責?——按照章程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
法定代表人:受法人臨時委托,代表法人處理某些事務的自然人。誰負責?公司裏的任何人都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